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2026年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第一批)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2026年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第一批),通報長沙、湘潭、新邵、邵陽、岳陽五地餐飲經營者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提示提醒消費者案,均被責令改正並當場警告。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2026年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第一批),以案例普法,引導全社會踐行光盤行動,抵制餐飲浪費。本次通報共涉及五起案件,均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巡查或專項執法中發現並查處。
通報顯示,長沙市望城區某餐飲店於2026年8月13日被日常巡查發現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亦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湘潭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於2026年3月31日在反食品浪費專項執法行動中被發現同類問題;新邵縣某餐飲店於2026年6月1日經現場檢查發現門店未設置任何反食品浪費標識;邵陽市大祥區某餐飲店於2026年8月12日被監督檢查發現未張貼、擺放標識且未引導按需適量點餐;岳陽市屈原管理區某麵館於2026年5月21日被檢查發現未張貼相關標識、無服務人員提示引導。
上述當事人行為均被認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通報,各地執法人員分別責令當事人立即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其中新邵縣一案責令於2026年6月3日前完成整改,邵陽市一案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五起案件均當場或依法作出警告處罰。
本次通報的問題集中於經營場所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提示提醒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未涉及食品本身的安全指標或檢測結論。通報未涉及任何批次、產品召回或健康危害資訊,相關案件屬於反食品浪費法定義務履行層面的行政處理。
消費者在外出就餐時可留意經營者是否設置反食品浪費標識、服務人員是否提示按需點餐;若發現相關標識缺失或未獲提醒,可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上述典型案例以案例形式公布,便於公眾了解反食品浪費法對餐飲經營者的具體要求。